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错征、重征社保费如何办理退款?
打印本页发表时间: 2011-06-09 09:26 浏览次数:信息来源: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字号:

问:错征、重征社保费如何办理退款?

答: 1.应征数据错误而引起的错缴退费。

缴费人缴交的社保费应征数据错误需要退费的,由缴费人直接向所属地的社保分局提出申请及提供有关退费资料,由社保局负责办理退费。

2.ETS重扣而引起的退费。(基本每月办理一次,当月办理上月的重扣退费)

(1)由缴费人提供当月重扣的银行对账单复印件或银行存折复印件,并盖退费单位公章(灵活就业人员在存折复印件上签名确认),到扣缴该笔社保费的地方税务分局进行办理。

(2)地方税务分局将退费资料审核后,上报市地税局进行核对审核。

(3)市地税局每月汇总将已审核的退费资料送社保部门审批。

(4)社保部门审批后送财政部门审核、退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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